部分房地產買家首購標的轉向海外地區,房仲表示,國人海外首購房地產不易辦理貸款,利息有可能損及獲利,且最好不要借款去投資,先掂掂自己荷包從小型物件投資較務實。

台灣搜房網針對出席海外房地產投資說明會的準買家調查,曾在哪些國家置產?調查結果顯示60.1%有在台投資紀錄,27.8%尚未有過任何置產經驗,由此可見有近3成的潛在買家首次置產可能不在國內。

台灣搜房網創辦人楊建傑表示,外國人身分在海外不易申請房貸,畢竟沒有抵押品,就算能貸到款,利息有可能損及獲利;因此總價相對低的物件,包括先進國家如英國大學生公寓、新興市場如泰國公寓等,進入成本約新台幣200萬元到300萬元,被不少年輕投資人視作理財標的,導致「首購在海外」的原因之一。

楊建傑指出,海外首購族的置產目的並非自用或傳家,而是賺取租金和房價漲幅為主要獲利,加上房地產有漲跌的周期性,因此每3到5年就應重新檢討布局,而不要買了就放著不管;且為了避免「英雄所見略同」同時離場賣壓,舉凡支撐不足、多戶社區的地區或物件能不碰就別碰。

楊建傑說,年輕的投資族最好手邊先存下一定額度款項,再去挑選合法有保障的投資項目,不宜借錢去投資,畢竟海外房地產有可能獲利不如預期,或是不幸空租沒收入無法還錢,勿讓自己陷入財務危機,應先掂掂自己的荷包及承擔風險能力再考慮海外房地產投資。

至於首購的年輕投資人該如何選擇合法有保障的海外投資標的,楊建傑建議,凡是在台灣銷售國內外不動產交易均受公平交易法、消保法和不動產管理條例的規範;特別是國人赴海外購買房地產難免不熟當地法令和實際狀況,代銷業者有義務要對廣告內容務求「合法、真實、可履行」,才不會因誤導消費者而發生交易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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