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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最近核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修正案,重點包括1人限購1戶明確納入規定,大陸居民來台買房必須檢附大陸常住人口登記卡,以利審查是否具黨政軍身分。

 

一旦違反相關規定,例如出租或營利使用,將廢止許可,甚至由地方政府強制標售。這項辦法內政部預計最快6月公告上路。

 

正值「萬通台北2011」淡水豪宅建案,放行44戶大陸富豪買房敏感時機,日前行政院政委張景森聽取內政部報告大陸人民在台買房相關許可辦法修正案,以了解辦法修正是否更鬆綁,或有無危及國安問題。

 

官員說內政部修正這辦法,是配合實務審查作業需求,將過去放在函釋中規定,進一步明確化入法,不涉任何鬆綁或趨嚴。

 

這次有4大修正重點,包括,一、將實務操作1人限買1戶明確入法,雖然實務審查如此,但這次將其明確訂在辦法中,讓陸資買房有所遵循,以避免炒房。

 

二、陸資買房應檢附文件規定更明確。檢附大陸常住人口登記卡,方便在審查時辨認有無黨政軍人士。

 

三,針對大陸地區人士取得不動產若經法院拍賣,由台灣地區人民得標,大幅簡化程序,不需內政部逐案個案審查許可。

 

四、事後控管機制明確化。若大陸人士違反相關規定,例如目前取得不動產限制自住使用,倘若出租或作營業商店使用,將先撤銷廢止許可,令其一年內限期移轉,若不移轉將要求縣市政府逕為標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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