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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日前同意台中銀向馬來西亞納閩島的金融監理機關Labuan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簡稱Labuan FSA),申請設立納閩分行、吉隆坡行銷服務處及新山行銷服務處,讓該行於農曆年前在海外布局規畫,大有斬獲。

台中銀行表示,為擴展海外銀行業務,並響應政府推動金融業參與「新南向政策」,去(2017)年第三季即積極進行申設評估,預計今(2018)年3月向Labuan FSA提出申請,今年年底前先行完成納閩分行及吉隆坡行銷服務處籌畫開業,新山行銷服務處期程另行規畫,協助擴大通匯網路、提供境外台商融資服務,並藉此就近接軌國際金融市場及培養相關人才,為未來發展新南向市場,跨出關鍵的第一步。

馬國政府自2010年逐步推動金融產業開放,在此之前長達十年以上未有外資銀行取得執照,以該國為東協十國第四大經濟體、我國第七大貿易夥伴及海外台商為當地外資累計投資排名第四大,相較目前國銀據點設置情形,僅有兆豐及國泰世華同時設有納閩分行及吉隆坡行銷服務處,另中國信託設有吉隆坡代表人辦事處,顯示台中銀行在新南向金融發展仍具布局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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